“六税两费”不是企业全部税费的统称。现行减半政策有明确的适用主体、税费范围和执行期间,申报时应结合本企业实际事项逐项判断。
先核对主体与税费
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,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半征收相关税费。范围包括资源税、城建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、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,水资源税和证券交易印花税不在该项范围内。
优惠不替代业务核算
企业仍应确认是否发生应税事项、计税基础是否正确以及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。存在其他优惠时,按适用规定核对叠加安排;保存优惠判断和计算资料,不能把该政策直接用于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的全部税额。
CHENGHUI