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中的200万元,指年应纳税所得额相应部分,不是营业收入或银行收款总额。经营收入、成本费用以及依法允许扣除的项目,应先按规定核算。
现行优惠内容
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,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,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,并可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基础上按规定叠加享受。
不能直接把税率减半
实际减免金额应按适用计算与申报规定核对,不能把营业额乘以一个固定比例代替计算。建议整理收入、成本、费用和已预缴税款,关注多处经营等具体情况。增值税、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与其他税费,仍需分别判断适用条件。
CHENGHUI